“八一建军节”将近,婺源县院以三个“积极主动”,扎实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荣誉感、尊崇感,营造浓厚拥军氛围。
积极主动沟通交流,扎实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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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家访”送关爱,当好退役军人“贴心人”。婺源县院深入开展“尊崇百万退役军人大走访、办实事”活动,走访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干警及退役军人老干部11户,做到家访全覆盖。走进退役军人家中,慰问退役军人家属,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与退役军人拉近距离、增进情感,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的尊崇感和荣誉感。
二是以“信件”送关心,当好退役军人“知心人”。婺源县院机关党总支向每一位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干警及退役军人老干部赠送“慰问信”,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向退役军人致以节日祝贺,让退役军人感受到满满的知心话。信中紧扣退役军人的心声,讲述他们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怀着满腔热血投身军营建军功,讲述他们转业检察机关,怀着法治信仰能动履职建新功,希望他们继续弘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走前列。
三是以“座谈”送关怀,当好退役军人“暖心人”。召开庆“八一”退役军人座谈会,重温军旅生涯峥嵘岁月,回忆军营生活成长经历,交流检察履职工作心得,共叙军旅情、检察情。院党组积极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建议,向他们宣讲退役军人相关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激励退役军人保持革命军人本色,实现从军装到检服的转变,做到“退役不褪色”,在检察工作岗位上继续出色工作、收获精彩人生。
积极主动选树先进楷模,扎实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婺源县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强化退役军人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认真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暨政治轮训班,开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参观婺源洙坑、莒莙山等红色教育基地,全力打造“党建引领悟初心,检察履职‘婺’实干”党建工作品牌,切实让退役军人干警在政治理论学习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二是落实检察为民,争做“方志敏式好干部”。以争做“方志敏式好干部”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退役军人干警积极参与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参与志愿服务60余次,提升市容市貌;退役军人老干部积极参与“巡河”行动,参与志愿服务12次,守护学生安全;退役军人干警在控申岗位上落实好检察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在司法警察岗位上保障好检察办案安全,在生态检察岗位上守护好婺源绿水青山等,退役军人干警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检察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三是选好先进典型,树好“最美退役军人标杆”。婺源县院紧紧围绕“工作出品牌,队伍树典型,业绩创一流” 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英模选树活动,注重加强对退役军人干警先进事迹选树活动,讲好检察“好故事”,唱响检察“好声音”。1名退役军人干警荣获婺源县第三届“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1名退役军人干警探索建立“专案细办”工作机制做法被最高检简报采用。
积极主动捍卫英烈荣光,扎实提升退役军人尊崇感
一是在“部门联动”上求实效,凝聚保护合力。积极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部、政法委等部门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建立健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日常联络、专题协调、信访举报受理、信息共享协同、案件移送衔接等机制,凝聚英烈保护工作合力。
二是在“诉前蹉商”上显作为,深化烈士保护。针对婺源县四个乡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标识不明确、日常巡查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会议形式与职能部门、乡镇达成共识,督促履职落实整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保护好红色资源。婺源县院聚焦革命文物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进行的做法,获得了市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在“公益诉讼”上见情怀,守护红色资源。婺源县院积极开展红色遗迹与古建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摸排红色遗迹与古建筑保护线索4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书10余份,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履行保护红色遗址文物职责6次,修缮红色遗迹6处。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助力红色资源保护。如为更好保护文物和红色资源,向有关单位发出保护大鄣山乡、沱川乡部分红色遗迹、古建筑文物的检察建议,入选高检院“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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