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当事人蒋某(女)专程来到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将一面“公正履职解民忧 温情司法暖人心”的大红锦旗赠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感谢涪城区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帮助其摆脱了长期遭受家庭冷暴力、丈夫拒绝支付医药费的生活窘境。该案系绵阳检察机关首例运用“支持起诉+联合调解”机制,帮助精神障碍妇女依法维权的案件。
蒋某(女)与赵某某于2021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后蒋某被诊断为精神分离性障碍等疾病而住院治疗。蒋某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因赵某某终止支付医药费被迫出院,同时赵某某将其衣物、生活用品等物品扔出门外,更换门锁,导致蒋某无家可归。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调解后,赵某某仍拒绝支付医药费、扶养费。蒋某父母高龄且均患重病,已无力承担蒋某的医药费及基本生活保障,蒋某也无其他亲人可以依靠。
今年7月20日,陷入困境的蒋某向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为蒋某指派援助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同时向涪城区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当天,涪城区检察院快速受理了该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蒋某无家可归的实际困境,及时与区妇联取得联系,积极为蒋某争取临时住所。同时考虑到蒋某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直接提起诉讼程序。本着“调解为先、诉讼断后”的原则,办案检察官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交流,一方面安抚蒋某情绪,防止其做出过激行为,另一方面及时与赵某某电话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受案后第3天,承办检察官协调当地派出所、社区、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援助律师等,一同到赵某某住所地派出所,对赵某某释法说理,并现场查看赵某某拟为蒋某提供的住宿情况。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赵某某仍不愿支付医药费、扶养费,且不愿提供更合适的居住条件。
在此情况下,7月26日,涪城区检察院及时向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考虑到蒋某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立即与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建议快速受理该案,暂缓收取案件诉讼费与财产保全费。
8月17日,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涪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出庭并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庭审中,赵某某当庭表示希望能与蒋某解除婚姻关系。因新情况出现,法官决定休庭了解蒋某意愿,蒋某及其援助律师表示,赵某某长期实施家庭冷暴力,对其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愿意与赵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区法院遂即将两案合并审理,并依托“检法”会签的《进民商事案件联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调解工作。
在检法两家的大力协作下,该案于8月25日进行第二次开庭调解,检察官、法官、法律援助律师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情法并用不懈疏导调解,赵某某从刚开始的叫嚣与大吵大闹到最后心平气和地同意调解方案,当庭支付蒋某3万元医药费、扶养费和2万元离婚补偿费。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近日,检察官回访蒋某时得知,其病情得到好转,将于一周后出院,精神状态良好,新的生活即将开启。
涪城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用心用情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更是依托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持续关注和依法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通过“支持起诉+民事和解+联合调解”等方式,以检察力量为广大妇女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龚群 胡琴 赵银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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