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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刑事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法问 2023-03-23 15:23:41

我们发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是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有些情况下是提起的上诉,但有些时候却又是进行申诉。那究竟什么是申诉,什么是上诉?刑事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妞网友咨询:

哪些人能提出刑事申诉,申诉和上诉有哪些区别?


(资料图)

陈哲律师解答: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上诉,是对尚未生效的判决书,要求二审法院审理。而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要求作出生效判决的一审法院或者二审法院审理。

陈哲律师补充:

所谓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上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并非对所有的裁判不服都能够提起上诉;同时,即使对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判,上诉权力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两者的主要区别: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诉则不相同,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和上诉还有以下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二)期限不同:对于申诉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期限,但最新的司法解释了申诉的期限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而对于上诉法律规定了期限。

(三)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及及近亲属。

(四)受理的机关不同: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五)后果不同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仍然不服的按申诉处理,对当事人申诉的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当事人仍坚持申诉,没有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陈哲律师结语:综上所述,申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判提出的,可向原审及其所有上级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它无时间限制。

标签: 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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